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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体育星空体育总局群众司
星空体育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,有关直属单位,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:
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和监督,确保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顺利进行星空体育,现将《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赛风赛纪管理规定》印发给你们星空体育,请遵照执行。
为加强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(以下简称“大赛”)赛风赛纪管理和监督,弘扬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,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本规定适用于大赛各级各类赛事活动。
(一)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大赛总规程星空体育、各项目单项规程及各赛区有关规定。树立正确的胜负观和政绩观,弘扬体育精神,公平竞争,不弄虚作假,不徇私舞弊,严格遵守国家反有关规定。
(二)严禁违反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。不得在社交媒介发泄不良情绪或误导媒体和公众,不得发放非法宣传品。
(三)裁判员要态度端正、作风严谨星空体育、工作高效、公正执法。裁判员选派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择优原则,统一标准,精心组织,确保选用公廉,严禁暗箱操作、以权谋私。
(四)参赛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对本单位和代表团的各类人员严肃纪律、严格管理、严格监督,加强对运动员的教育管理监督,切实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。
(五)运动员要树立正确的参赛观,认真遵守各项规定,尊重对手,尊重裁判,尊重观众。严禁滋事闹事、扰乱赛场秩序星空体育、干扰裁判员正常执裁、无故弃赛、罢赛或拒绝领奖。
(一)体育行政部门、赛事活动组织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,认定为违反赛风赛纪规定:
赛风赛纪违规处理坚持依法依规、错责相当、程序正当、处罚适当原则,由体育行政部门、赛事活动组织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作出处理,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(一)对发生赛风赛纪违规的参赛单位及人员等根据情节轻重,体育行政部门、赛事活动组织单位作出以下处理:
(二)对发生赛风赛纪违规的技术官员,根据情节轻重,体育行政部门、赛事活动组织单位作出以下处理:
(三)体育行政部门发生赛风赛纪违规行为的,由上级体育行政部门视情作出责令改正、通报批评等处罚,并上报体育总局。
(四)赛事活动组织单位发生赛风赛纪违规行为的,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情节严重、社会影响恶劣的,1至3年禁止参与组织体育赛事活动。
(五)国家工作人员在赛风赛纪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或者管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,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。